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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点击:

检察员:证据合法,没有必要做鉴定

对此,检方表示证人证言包括张扣扣父母、亲属及村民等,这些证言证明是客观的。入伍体检反映的是入伍时的客观情况。这些证据形式合法,内容真实。

关于作案时的情况,检方认为,根据张扣扣多次供述,其作案前精心预谋、观察位置、制作燃烧瓶、撕掉手枪装饰条,作案选择被害人无防备时实施,在烧车时能理智提醒张良某,作案后不带手机,反侦察意识强。结合本案证据,检方认为张扣扣身体健康,心理正常,没有必要做鉴定。

审判长:检方证据合议庭予以确认

在合议庭交流后,审判长表示,对检察员出示的证据,控辩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大家站在各自立场,认为证明的问题不一样。经合议庭评议,作为证人证言证明的当时现状,从证据的三性来看,对上述证据,合议庭予以确认。

辩护人殷清利: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殷清利指出,我国法治进程中,存在明显的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然而,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本案以上程序问题无法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张扣扣这一案件上很难实现程序与实体的结合。

辩护人邓学平:留张扣扣一命!让其在监狱度过余生

邓学平表示,法院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但这个权力并非天生。司法主权在民,剥夺一个人生命,不可违逆多数民意。张扣扣的生死去留,不可轻忽社情民意。在界定社会的终极行为这一问题上,司法权威不可忽略公众的参与权利。

最高法前副院长沈德咏强调:任何刑事案件并非孤立的事件。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

张扣扣的行为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形。依法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留张扣扣一命,同时限制其减刑,让其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也许才可以实现本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两家人到底有何恩怨

2019年1月6日上午,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曾来到张扣扣案发生地陕西汉中南郑区王坪村,我们到达村委时,这里正在举行扶贫会议。经历了当年整个事件发酵过程的村支书,为我们讲述了张王两家30多年的恩怨。

“现在的人,颠倒黑白,胡说八道”

现任村支书的王先生,早在80年代就在王坪村担任村长,他本人与张扣扣家有着远房亲戚的关系,张扣扣的参军,最早也是来源于他的建议。对于张王两家的恩怨,可能最有发言权的就是他。

当我们提及网络上对此案的种种揣测,他的不满情绪溢于言表。采访中,他不断用独有的陕西腔重复这句话:“他们胡说八道,颠倒黑白。”

据王先生讲述,张王两家的交往,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

80年代前后,王家陆续做过承包村中稻谷加工厂及生猪贩卖的生意,而在此过程中,在张扣扣案中被杀害的王自新曾陆续邀请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参与经营工作。同处贫困村,张王两家的这种交集,是典型的邻里和睦的标志。

“那个时候他们关系非常好。”坐在火炉边的王先生对纵相新闻记者这样说。

两家关系的转变发生于90年代早期,王先生回忆说:“那个时候王家做贩猪生意,在和张家合伙了一年多以后,就不带张家了,两家人就有点生分了。”

在此之后,张家与王家又陆续发生了几次龃龉。在公开报道中,1996年王正军故意伤害致死案,有两家存在“宅基地纠纷问题”的表述。而在该案的相关文书中,又有“汪秀萍(张扣扣母)过往与被告人王正军之母杨桂英关系不睦”的表述。

在张扣扣案发生后,接受央视采访的张福如则将两家的矛盾归结为稻谷加工厂承包问题上:“我交给他家先包,明年我再包……他们包后挣到钱了,不让我包了,女的(妻子汪秀萍)心里不舒服。”

对于王福如的这种说法,在村中工作多年的王先生无法认同。他说:“这个加工厂早在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前,就是委托王家管理的,那个时候还是挣工分。”

说起这一段千头万绪的故事,王先生和同在村委的几位村干部都不胜唏嘘。而这些家长里短的琐事最终却引发了肢体冲突并导致人命案的发生,同村人更是无不震惊。在感叹当事双方的不理智的同时,王先生也对汪秀萍的作风毫不讳言。

“她的脾气太大了,同村人都怕她,遇到事情能从外面追着你骂,坐到你家里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