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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点击:

连上2次“黑名单” 物业企业须退场

泉州网4月5日讯 (记者 龚翠玲 通讯员 林聪海)为进一步推进小区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昨日召开,对全市住宅小区规范管理和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到年底小区业委会成立比率要达80%

据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强基促稳”和泉州“XIN”行动工作要求,泉州市住建局年初专门制定印发了《2019年泉州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实施方案》,从政策层面对小区物业工作提升加强指导和规范。

昨日召开的会议提出,今年物业管理要努力实现四个目标,即小区环境卫生整洁、停车有序、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信访投诉大幅度降低,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业委会成立比率提升,至年底,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比率要达80%;县级、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减少“失管小区”数量;2019年,要保证完成整治老旧小区35个,2021年年底前,完成整治提升老旧小区171个。

老旧小区整治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难题,早年因规划设计受限,许多老旧小区不同程度地存在规模小、配套设施不完善、设施老化或损毁严重、环境脏乱差、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不愿接管等问题。会上提出,要着力抓老旧小区整治,2019年全市确定整治老旧小区35个,其中中心市区(鲤城、丰泽、洛江)14个,其余县(市、区)21个。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开工,12月底前如期完成整治任务。2019年4月底前,各地要完成老旧小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提升规划。据悉,今后3-5年要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

物业上“黑名单”

抓好物业企业履职是会上提出的又一重点。会议要求,6月底前,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完成对物业企业落实服务标准的检查,督促企业配足符合要求的人员,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物业服务,检查情况要进行通报。另外,要规范公共收益。小区的公共收益包括广告收入、场地租金、公共停车收益等,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公示期满7天内向业委会申报、缴交小区公共收益情况。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公示期满7天内即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属地物业主管部门申报并存入该小区的公维金监管账户。

会上还提出,物业管理涉及部门多,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落实好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2019年全市要成立调解委员会40个以上;强化小区执法管理;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要抓好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住建部门要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完善“红黑榜”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承接新项目,连续2次上“黑名单”的,要退出所接管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