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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30点击:

  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的“净化器”。省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打牢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推进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我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全面部署,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打牢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础。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政治生态从哪里来?首先要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起。”基于此,《决定》提出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问题发生,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整治“圈子文化”,抵御和铲除滋生“圈子文化”的土壤和环境;要坚决整治弄虚作假问题,切实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基于此,《决定》提出要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和落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要从严从紧管理干部,突出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筑牢组织管理监督防线,着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密切相关。基于此,《决定》提出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必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工作协调等制度;必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对违背党性要求的现象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批评制止。

  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作风优势、纪律优势就能得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政治素养、道德水平就能不断提高,我们就能持续烧旺广大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为我省党的建设和振兴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