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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3点击:

  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含金量”十足

  问:中华文明延绵5000多年,我国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文化瑰宝数不胜数。本批国保单位中,此类文物情况如何?

  答:本批国保单位共有280处古建筑,涵盖塔、桥梁、寺庙、坛庙、城郭、衙署、寨堡、宅第、建筑群落、会馆祠堂、牌坊、亭台楼阁等多种类型,内容更加丰富多样,进一步完善了国保单位体系。很多古建筑除了自身建筑价值突出以外,也具有较为重要的多元价值。

  第八批国保单位共包括古遗址167处、古墓葬30处,数量不是很多,但“含金量”十足。据统计,入选第八批国保单位的古遗址古墓葬,有54处与近5年来的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有关——其中入选的有36处,入围的有19处。

  这近200处古遗址、古墓葬跨越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夏商周及以后各历史时期,对于研究我国人类起源、文明起源、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历程,具有重要价值和重大推动作用。

  最大程度“释放”文物活力

  问:入选国保单位,是否意味着今后我们对这些文物的保护要求会更严格?

  答:文物保护单位制度作为文物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有效保护了一大批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国保单位保护管理要遵守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什么时候,文物安全的红线和底线都是要坚守的。只有将文物保护好,它才能更充分融入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代社会充分发挥作用,才能真正活起来。

  但是,文物的保护级别提升,不意味着留给文物利用的空间变小。对文物的活化利用,国家文物局一直持开放态度。我们一直强调要将文物用起来,无论是合理使用,还是展示利用,我们都鼓励,也都会给予必要的支持。只有让更多人认识文物价值,了解文物在社会进步中的不可替代性,才能使全社会关心和保护文物。

  国家文物局将积极支持各地在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要求的框架下,依托不同类型文物资源,推动区域性文物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使用和运营管理;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

  在政策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强调保用并重、以用促保、分类施策、分区施策的总体思路,不断研究出台促进文物活化利用的新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各类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有效途径,以最大程度“释放”文物的活力,讲好中国故事,突出展现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增强全民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