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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8点击:

李鸿章

李鸿章

原标题:三道奏折揭秘李鸿章的扬州印迹

扬州历史悠久,曾有多位在中国历史上起着重要作用的历史人物与这座城市发生邂逅。被誉为“中兴之臣”的李鸿章于清同治四年至五年(1865-1866)担任两江总督。昨日,记者在《清宫扬州御档》(以下简称《御档》)中查阅到三道奏折,均与李鸿章以及扬州有着重要关系。

李鸿章在扬招兵买马

“被告御状”

据《御档》介绍,李鸿章担任两江总督后,迅速掌握了地方实权,随后在江苏大力扩军,采用西方新式枪炮,俨然新式陆军,使淮军在2年内由6000多人增至六七万人,成为清军中装备精良、战斗力较强的一支地方武装。李鸿章受任之初,正值太平军第二次大举进攻,形势极为严峻。李鸿章亲临前线指挥,成功守住了上海,让中外人士对淮军刮目相看。《御档》收录的同治二年(1863)《奏为兵饷支绌请旨敕下江苏巡抚李鸿章勿在扬州高邮等处招募勇夫事》奏折,反映的即是李鸿章在江苏巡抚任上,派员到扬州一带扩军招募勇丁的一段史实。

折件表述的内容有三点:其一非常直观地反映江北一带兵营严重缺乏军饷的困难情形;其二淮军赴江北招勇已造成的危害;其三各营营官难以管理。因此“请旨敕下李鸿章,所有勇夫无庸在扬营附近仙镇、高邮、邵伯等处招募,无误江北防剿……”

上此奏折的地方官,其官位低于李鸿章,权位处于劣势。要达到上奏的目的,需要做到既要感动军机大臣们乃致同治帝,又要不过于得罪于巡抚大人,通篇内容只道自己难处,但不失晓之以理。让人从中读出了“弦外之音”。在看完奏折后,同治帝重视此事并很快下旨作出了处理。依理可测,李鸿章在扬州一带招勇之事想必是受到了某些限制。

兴工抗灾堵筑清水河坝“受嘉奖”

扬州地处长江、淮河下游,上承两大流域近200万平方公里来水,同时又处在南北气候过渡带。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洪涝灾害。

同治五年(1866年),高邮湖水势盛涨,东堤岌岌可危,6月底,清水潭迤南二闸之墙被水冲卸,带塌堤身,决口长186丈。里下河平地水深丈余,导致田庐被淹殆尽,人畜漂溺无数。发生灾情的当年11月,时任总督李鸿章等积极组织力量,兴工堵筑漫口,历经40余日,于12月末,同时将上下河坝合龙。

《御档》里收录的《晓谕奖励李鸿章等人事》折件反映的是,同治帝上谕奖励两江总督李鸿章、总河张子万等官员事宜。这道近五百字奏折反映了在清水潭堤发生漫口后,李鸿章等官员能够亲临指挥并组织力量,率地方官民有效开展抢险围堤等事宜。在机械器具条件相对落后的清代,用较短时间,同时完成上下河合龙,实属不易。同治帝重奖了清水潭抢险围堤的有功之臣,而且对犯了“疏于防范”错误,“尚知愧奋”知错即改的官员,既往不咎,仍予重用“均准赏还顶戴并开复原参处分”。其做法实为开明之举。

值得一提的是,折件中论及的高邮清水潭险段,如今已成为了历史。新中国成立后,为了确保里运河大堤防洪安全,1956年从高邮到界首构筑了新东堤,将清水潭放入大运河东,当地政府还先后多次开展了巩固堤基等工作。几十年来,虽经历几次大的洪水,但清水潭堤段都没有发生溃决。

晚清二名臣在扬州会晤“留印迹”

同治七年(1868)十二月十五日,清廷军机处下发了有同治帝朱批的奏折《奏为赴扬州与李鸿章晤商并察看丹徒等地荒田等事》。

上呈此折者为丁日昌(1823—1882),时任江苏巡抚。同治五年,他在任两淮盐运使期间,因参与堵筑清水潭堤有功,被同治帝赏加布政使衔,受到嘉奖。

次年,又从布政使升任江苏巡抚。这份奏折其内容,是他向同治帝呈报与李鸿章会晤之事。从相关史料中获知,其时,丁日昌官位次于李鸿章,丁日昌曾是曾国藩幕僚,与曾国藩、李鸿章过从甚密,公事中也常有合作与联系,在朝野颇具影响。

该奏折上报的内容较为明晰,即“赴扬州与李鸿章晤商”“沿途察看丹徒、丹阳一带荒田”以及外出期间公事代理安排。奏折的开头文字中,显示了这样的信息:“本年七月间,湖广督臣李鸿章奏请入觐后,由京回营与曾国藩及臣会商撤勇事宜。”接着又禀明,十月下旬,李鸿章凯旋南下时,丁日昌在扬州再次与李鸿章进行了面晤。这就是说,丁日昌在四个月内与李鸿章有两次面晤,其地点,至少一次在扬州。值得一提的是,李鸿章已于同治6年(1867)被授任湖广总督,而且还负责督办剿捻事宜,当时,他已离开“两江”地区,但在百忙之中,仍不忘数年前所招勇丁“复员”回乡之事,并亲自参与研究商讨,由此,可见其关心社稷、体察民情和勇于担责的处事风格。

通讯员杨档轩魏怡勤

记者张旭文/图


责任编辑:陈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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