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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4点击:

       案多人少、重复鉴定、送达困难……是当前许多基层法院面临的挑战。如何结合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审判团队等司改新举措,实现人财物资源的科学配置、推动深化繁简分流、实现纠纷快速化解,各地都在进行积极探索。在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一场以分调裁机制为主题的改革正在进行。
  运用改革经验实现分流
  日前,一份沉甸甸的审判态势分析报告摆上高密法院所有党组成员的桌面:今年6月1日以来,全院速裁结案3112件,占全部民商事结案总数的64.7%,70%以上的案件18天内结案,一次开庭成功率达91%,当庭宣判率达63.6%。
  面对改革取得的成效,高密法院副院长王益华说,这主要得益于多年改革经验积累,不断整合资源和优化机制,较好地实现了两次分流。这里的改革经验积累,一是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之以恒的深化发展,二是指审前准备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的经验沉淀。再加上贯彻实践最高人民法院繁简分流的意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共同组成了分调裁机制改革的“高密模式”。
  两次分流中的第一次分流是指,由诉前辅导员主要解决立案前的纠纷内外分流。“我们在诉调办设立了诉前辅导员,对前来咨询、起诉的人民群众,细算诉讼风险‘五笔账’。对适合调、可以调或法院不宜直接受理的纠纷,出具委托(委派)调解函、提供调解组织花名册等,引导群众诉外化解。”该院诉调办主任霍青如是说。据统计,今年1至9月,高密市调解组织在法官指导下共化解纠纷9462件,同期民商事登记立案4684件,诉与非诉比接近1:2.02。
  第二次分流是指由程序分流员主要承接立案后的繁简分流。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专职程序分流员王予娥说:“我们现在实行的是人机结合,主要根据案件性质、主体、证据等基本因素,案件风险等关键因素及参考因素,系统打分、自动推送。其他需考虑的要素,由我手动选择和录入,最后确定繁简,实施案件分流。”她一边操作演示软件一边介绍,“不同意诉前调解或调解不成的,转入诉调移送状态,点击后直接转入繁简分流模块,实现信息共享和流程对接。”
  “我们的目标,就是积极推动立案、调解、速裁深度融合,努力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纠纷疏导‘立交桥’、审前调解‘过滤器’、综合服务‘大平台’。”高密法院院长雷向敏说。
  多手段全流程加速化解纠纷
  “分流就能快速化解纠纷?”答案显然是不完整的。分调裁机制改革的“高密模式”,核心要义是促进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多手段全流程加速是其基本保障。
  高密法院专门设置了4名专职调解法官,并成立以其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开展登记立案+先行调解,调解期限为15天,最长不超过30天,且不计入审限。此外,择优筛选9名离退休法官和行政干部为特邀调解员,配置于诉讼服务中心和4处法庭,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做好“四固定”,及时转立案和速裁。
  同时,该院制定了《关于推进司法鉴定前置工作的规定》,对交通事故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积极实行鉴定前置+委派调解、诉前保全+诉前调解、证据交换+审前调解等多样模式。
  高密法院把加强速裁团队建设,作为提高审判质效的制胜法宝,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1:1:1:1的配比配优8个速裁团队,大力推动“简案快审、快进快出”。首先,夯实庭前准备,推动集中审理。对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等类案、系列案,按照诉因诉求、证据提交和抗辩理由等分类整理,实行集中立案、移送、排期、开庭、宣判,由同一审判组织在同一时段内对多个案件连续审理。其次,简化文书笔录,推动当庭宣判。对离婚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常规性多发性案件,制定相应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裁判文书和庭审笔录模板,提高庭审效率。此外,抓好示范诉讼,推动类案解决。对系列性或者群体性民商事案件,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行示范诉讼,引导其他案件参照解决。
  高密法院还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审判转型和畅通机制运作的加速器,积极研发和完善分调裁软件,做好程序衔接与考核,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该院积极探索完善远程办案模式,与青岛东软公司合作,研发了适合基层法院特点的繁简分流软件。实现了在线调解、在线开庭、在线司法确认、在线支付,并积极探索网上立案和网上缴费,打造分调裁“信息高速公路”,实现法官审判提速、民众便捷解纷。(王益华 韩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