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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3点击:

履职违规逆不止,批文过期水倒流!

--湖南天元区征地暗箱操作为哪般?

    寒风凛冽、冷雨飘零。12月2日,记者走进了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部分村民的家,从中了解到了一桩桩、一件件当地政府滥用公权力违规操作、越俎代庖、鸠占鹊巢而堂而皇之来进行征地拆迁补偿的奇葩事件,无不令人匪夷所思!

       沿用过期批文,征收杯盘狼藉

     位于该市劳动路,是该区的中心枢纽。(〖1992〗政土字第29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建设征(拨)用土地审批单上注明了被征(拨)地单位--株洲市园艺场。《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条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

    《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征地经依法批准后,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为什么会用废止的批文而今强征强拆呢?曾佐芝女士说,“我们区、街道办事处两级政府敢只是无法无天,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他们‘身先士卒’;侵权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在此次征地拆迁补偿中,既没有信息公开,更没有召开听证会,任由其公权力胡作非为。三番五次来骚扰我家的正常生活,用放水沉溺的恶毒手段来迫使‘就范’!因我二个儿子已成家却尚未安置,所以我不认可这一霸道行为!国务院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尤其像我处于弱势群体的层次,行成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更让人欺负!”

     周爱国女士怒发冲冠地说,我家房屋建筑面积为302.46㎡,补偿费仅只有50万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啊!况且,按照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实施计划生育,在此次征拆中我未享受独生子女户任何待遇。《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积压民众诉求,恶意打击访民

     易女士说,2018年3月15日我们经历了惶恐不安,诚惶诚恐的一幕:“那是我们为了‘株洲市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处(大坪管理处村民委员会六队)征地拆迁补偿中侵犯了集体土地未作任何补偿而维权,先后3次被公安机关非法出警,利用公权力进行打击而威胁、恐吓!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还肆无忌惮的侵犯我们的权益时,我们并阻工。在阻工中出现社会闲杂人员充当打手,导致曾华娥遭殴致伤(急诊病历附后)。3次非法出警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8月12日,此次因曾华娥遭殴打,以协调的名议将其丈夫(李卫华带至派出所,另有一名村民彭宏);同年9月的一天,李卫华无故被抓到派出所按手印;又于同年11月24日,曾华娥、还有我本人,强迫我俩‘坐老虎凳’,按手印,还要我们左右转动肆意拍照,验血,遭受了非人性折磨!对此我们不服,欲赴京维权。谁知欲赴京的消息被办事处获悉,并派出几十人‘追捕’。我们在惊慌失措中6人被掉进水坑中……。每当回想起那惊魂的一幕,仍然心有余悸!”

   “办事处迫于我们赴京维权的压力,于是出示了一份违规的《土地租用协议》来以此忽悠。其协议违反了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主体:……实行村级各种组织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等做法,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其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构,引入先进管理理念,设立村民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以确保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一方面,确保村民代表大会按时召开,落实村民在选举、表决、议事、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的监督作用。”曾女士如是说。

     袁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向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其“开征审批表”、劳动路建设用地项目“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被征地农民应获得的知情权而被拒绝。”

    “我的房屋在征收中,被别人采用‘鸠占鹊巢’的方式而掠夺了!在我极力维权中,竟在区政府被保安恶意推搡致住院治疗了好几天,至今不了了之!”谭桂芝无奈的说。

       补偿残羮淋漓,龌龊损害党威

      村民告诉记者,“刘四满系六队队长,他利用手中的权利和傍依其亲戚(区政府龙志伟)的关系,在城区通道上为所欲为,乱搭滥建。如此横行霸道,肆意妄为竟无人问津!”附图。

另据知情人透露:袁德顺、袁宜顺、袁利春、袁立新等均系龙志伟的亲戚,在暗箱操作中提供以寄住或租赁房屋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房屋征收补偿费。

      正因如此,二榜三榜就尚未公开,自然而然的消失在黑暗之中。没有阳光的征地拆迁补偿,又何来的依法依规?没有信息公开,又何来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提起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李浩,主任齐华,村民满腹牢骚:其俩涉及“置业”经商;违背民意,积压信访诉求,打击依法依规维权百姓,这一切与区委区政府一味地袒护、纵容是分不开的。

      据悉,李浩,齐华均有人事变动之趋,但村民翘首以待是二人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乃至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包括区政府的龙志伟,周天浩在内)。

相关情况的进展,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记者:

 

 

强占集体土地,村民联合维权,反被无良警察强行干预!

村民刘四满依仗其乱作为的亲戚(龙志伟)正在违扩。(图一)

抓时间,抢速度,肆无忌惮的施工现场。(图二)

两层楼的违法建筑竣工,标志着权利的失控!(图三)

奇葩协议!折射出街道办事处忽悠,欺骗老百姓。

曾华娥遭殴致伤的门诊病历。

国土部门的信息公开,令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图片均由投诉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