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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2点击:
——访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柳书咸

   光华通讯社记者赵平 郝韵 郎婷 何虹仙报道  今天我们向大家介绍一个敢于向司法腐败叫板的人,介绍之前先听一个录音。 大家听了这个录音一定要问,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对腐败法官义正词严大声呵斥?为什么法官听了大声呵斥像丧家犬一样唯唯诺诺赔礼道歉?为什么庭长会低三下四拿出一千元作为赔偿?为什么行政庭长会泄露行政诉讼官官相护的天机?(你老说这个,也是切中要害。这都是过去多年办案的一种遗风。这个东西抛开你们说,这个政府法院一家啊,有时候这个政府确实没啥理,领导从中一协调,不能让我们败了喽,那领导就要做我们的工作了,想办法找理呗,一些个错判也难免)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来了录音中训斥法官的主人公——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柳书咸先生,请他谈谈这个案件的前后经过。
  主持人:柳先生,刚才你在录音中义正词严呵斥法官,法官唯唯诺诺,此事发生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
  柳书咸:此事发生在2015年10月21日,录音是在唐山市路北区法院行政庭办公室录的。
  主持人:大家都感到好奇,为什么行政庭办公室会上演这一幕?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
  柳书咸:可以,这就要从当天下午2:30开庭说起。从这一份开庭笔录就可以看出,笔录只有两张纸,开庭时间不足十分钟,就结束了开庭,原因就是,尚未开庭,张翔便向泓建公司委托代理人柳书咸发难,要求我交纳80元邮寄费(寄传票40无,寄判决书40元)我当庭掏出一百元放在桌上,说:“80元邮寄费照交,但必须出示一下邮寄费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相关规定。”张翔说,“没有规定,是合议庭的决定”。我说:“那你就把合议庭的决定记入笔录”。张翔说:“你不肯交费,就不寄判决,但你必须交送达传票的邮寄费”。我说:“40元邮寄费照交,但必须向我出示邮寄费应由当事人承担的规定。”张翔恼羞成怒,说:“既然你不肯交传票邮寄费,今天就不开庭,本庭决定暂时休庭,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再定开庭日期,看笔录签字。”于是我就要求在笔录签字并复印笔录,张翔说,不要你签字,然后向我送达了一份没有加盖公章的12月10日上午9时开庭的传票,要我在送达证上签字,于是我就在备注栏写了“我没有拒绝交费,只不过要求张翔出示邮寄费应由当事人承担的法律规定,张翔拿不出法律规定,就中止开庭,重新发传票开庭,这是非法的,是司法腐败。”张翔把送达证拿到手就撕碎了,重新填了一张送达证,但不让我在备注栏中再写内容,于是我就拿着送达证到了信访接待室,要求其联系纪检监察室,下楼接待的是纪检监察室的王主任,他听了我的控告,复印了没有盖章的传票和其它材料,电话叫来了行政庭刘连军庭长,在人赃俱获的情况下,刘庭长不得不作出以下决定:1、邮寄费不收。2、张翔赔礼道歉。3、12月10日开庭的传票作废,第二天继续开庭,赔偿1000元食宿费。因为是刘连军把我约到行政庭办公室处理的,于是就出现了刚才录音中的一幕。
  主持人:腐败法官确实可恨,难怪你发雷霆之怒,第二天开庭是什么结果?
  柳书咸:因为被告路北区工商局伪造了证据,我当庭写了鉴定申请,刘连军当庭宣布:由于原告提出了鉴定申请,涉及被告是否提供了伪证,对于处理结果有较大影响,本案进入到司法鉴定程序,庭审中止。
  主持人:你为什么要申请鉴定?
  柳书咸:因为工商局隐匿了原始的举报记录,重新伪造了一份举报记录。
  主持人:你能肯定那份举报记录是伪造的吗?
  柳书咸:能肯定,即使不鉴定,从举报记录的内容分析,也能证明这份举报记录是伪造的。1、当时接待并作记录的是唐大队长,而不是刘瑞。2、接待的办公室根本没有电脑,是手写记录的,而现在变成电脑打印的。3、记录的内容与我举报的内容完全不一致,相去甚远。4、我的举报内容中不可能出现“来我局举报”。5、我提供的吴国添身份证住址,明明是“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坤源里天元花园112楼1门802号”,而记录上却写成“路南区大学路16号”。更为重要的是被告路北区工商局于2015年8月25日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延期举证申请,其结果就伪造了这份唯一的证据,唯一的伪证,这份2015年7月20日的举报记录,肯定是8月25日以后伪造的。
  主持人:鉴定出来是什么结果
  柳书咸:鉴定半途而废,无结而终。路北区法院填写好委托鉴定申请表(见案件卷宗59、60页)后,因为被告路北区工商局隐匿了最关键的证据,即举报记录的原件,致使鉴定无法进行。
  主持人:那么判决被告败诉了吗?
  柳书咸:没有,裁定的结果是被告胜诉,原告败诉。
  主持人:是被告伪造了证据,是被告隐匿了证据,致使司法鉴定无法进行,败诉的应当是被告怎么会是原告,难道其中另有奥妙?
  柳书咸:岂止奥妙,而且奥妙深不可测。可谓是迷雾蔽天,波澜迭起。机关重重,步步惊心。
  主持人:真有这么复杂吗?能不能说得详细一点?
  柳书咸:请听我细说从头。这次到路北区工商局控告吴国添无照经营300万钢材只不过是诉讼技巧而已,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吴国添向泓建供应300万钢材的事实。
  主持人:你明知吴国添没有向泓建供货,为什么还要告吴国添无照经营呢?你就不怕承担诬告责任吗?
  柳书咸:不要担心。因为路南区法院的(2012)南民初字第1068号判决、唐山市中级法院(2013)民四终字第118号判决、以及唐山中院(2014)唐民再终字第24号判决都已认定吴国添向泓建公司供应300万钢材的事实,这些枉法判决都是属驼鸟的,顾头不顾屁股,这三份判决就是我控告吴国添无照经营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个人无照经营额达到5万就应当受到追诉,无照经营额300万是应该判刑多少年,是可想而知的。
  主持人:柳先生,我就不明白,假如路北区工商局受案后发现吴国添并无供货渠道,并无供货往来账册,并无供货单,和送货单,确认不了无照经营的事实怎么办?
   柳书咸:这正是我所要看到的结果,我不能让吴国添两头吃甜,这一边诈骗泓建公司300万,那一头又不承担无照经营的刑事责任。天理不容。只要工商局否认了无照经营的事实,我就可以将该案的处理结果作为新证据申请再审,推翻三个枉法判决。正因为如此,所以被告输不起,只能赢,不能输,否则,要下大狱的不仅仅是诈骗300万钢材款的吴国添,几十名枉法法官和刑警都要摘乌纱,扒警服。他们与犯罪分子巳经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法官和刑警就是靠住吴国添这样的诈骗犯发财的。仅这一个诈骗300万的案件,巳经扣划了泓建公司8782185.04 元,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
   主持人:柳先生,你有没有说错,为什么诈骗300万的案件却扣划了 8782185.04元?
   柳书咸:我没有说错,你也没有听错,这是铁的事实。这里有银行5张划款单,到2015年10月15日止,已扣划了415万,但吴国添仍不满足,又向法院申请执行路南法院执行局为了能从中分脏,竟然裁定对该案重复执行,并于2016年8月31日扣划了4632185.04元,总计扣划了8782185.04元,这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说,前不久被双规审查的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把河北省搞成了司法腐败的重灾区,民怨载道,有人不信,但我信。证据面前不容不信。
  主持人:你对这个行政案件上诉了吗?
  柳书咸:我是四月份上诉的,中级法院行政庭是刘天永法官承办的。按照法律规定,对不服裁定的上诉,必须在30日内作出二审裁定,而现在已近5个月,仍未收到二审裁定,真是望眼欲穿啊!
  主持人:面对如此的司法腐败你还准备坚持斗下去吗?
  柳书咸:我是一个永不言败,相信邪不压正的人,我会坚持到底的。
  采访完柳先生,让我们进一步相信了一句古话:一个人的身上有多少正气,他的胆量就有多大。文天祥面对敌人写下了脍炙人口的《过零丁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鉴湖女侠秋瑾在刑场上大义凛然,写下了拼将十万头颅血,誓把乾坤力挽回。
  习近平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中国的反腐败需要更多像柳先生一样的正义之士站出来,与邪气作斗争。最后,我们祝愿在中华大地上永远正气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