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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3点击:

(原标题:民法总则9大亮点影响你我生活)

本版漫画/张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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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9大亮点影响你我生活

民法总则9大亮点影响你我生活

民法总则9大亮点影响你我生活

民法总则9大亮点影响你我生活

1.见义勇为做好事有保障了
  2.个人信息泄露有了法律保障
  3.胎儿也有继承权
  4.“彩礼退不退”有了说法
  5.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换”
  6.未成年人遭性侵 18岁后仍可追偿
  7.Q币等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8.诉讼时效由2年改为3年
  9.“小大人”门槛降至8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对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作出规定。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如今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变,背后则是立法理念和制度的创新发展。
   这次民法总则全文的出台,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
  亮点1
  见义勇为做好事有保障了
   >>案例:
   2014年7月1日晚,深圳“世界之窗”保安宋某约见网友刘小姐,并在醉酒后趁夜色对其实施猥亵。女网友大声呼救,刚毕业的大学生涂某与蹇某出手相助,把刘小姐带离。但在搭救刘小姐的过程中,涂与宋发生拉扯,涂用脚踹了宋的左小腿内侧一脚,导致宋某的左腿小腿胫、腓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随后,宋某因猥亵女子被处行政拘留5天。涂某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拘。同时,宋某提出,涂某等人必须承担他全部的医疗、误工、营养等费用,至少要十几万元。南山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对涂某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南山警方将涂某释放,并配合相关部门对涂某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认定。
   >>法条:
   民法总则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此前因为做好事反而被诬陷的事不少见,让人们不禁感叹“好人难做”。这次民法总则给了善良的做好事的人们一颗定心丸,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多个情况进行了明确。譬如:
   1、因见义勇为受损害,由加害人负责,没有加害人的,谁得好处谁补偿;
   2、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可以”还可以理解为,不管见义勇为者受损害的责任是否已被侵权人承担,只要受益人自愿给见义勇为者补偿了,就不能反悔再要回去。
  亮点2
  个人信息泄露有了法律保障
   >>案例:
   2014年5月12日,郭女士到湖南株洲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4月10日她在某通信运营公司株洲分公司以换购形式购买了一台苹果5S手机,并在该营业厅进行软件升级。由于营业厅工作人员的失误,致使个人信息数据泄露。郭女士向该公司索赔,多次协商未果。经株洲市工商局调解,该公司同意赔偿郭女士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8000元。
   >>法条:
   民法总则第111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解读:
   个人信息的泄露,导致了电信诈骗时有发生。此次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亮点3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胎儿也有继承权
   >>案例:
   女儿尚在娘胎中,父亲因工伤不幸去世。家人获得工伤保险金后,却并未给女儿留存。若干年后,女儿将母亲等人告上法庭。
   法院依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对女儿的诉求予以支持。
   >>法条: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读:
   根据这条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比如母亲怀孕时,胎儿遭受了人身伤害,此条法律赋予了胎儿在出生后提起赔偿的权利。
  亮点4
  彩礼退不退终于有了说法
   >>案例:
   小张和小王在媒人的撮合下办了婚礼。然而,这对本该过上幸福日子的小夫妻,没过一个月却要离婚。因为两人仅办了婚礼但没有领证,两家人的矛盾聚焦在了女方收下的10万元彩礼上。小张说,既然婚姻不成,返还彩礼理所当然。小王家则针锋相对,说婚姻不成是由于小张的原因,要还彩礼?没门!两人把这事闹到了法院。
   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经法院调解,小王家当庭返还了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这“三金”,并约定分期返还彩礼10万元。
   >>法条:
   民法总则第8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解读:
   虽然法律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公序良俗。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但不是所有条件下的离婚都要退还彩礼,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为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名词解释
  以前都是民事单行法 今后有了总则
  民法总则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中国曾多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1954年第一次和1962年第二次由于各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条件还不具备,因此,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进行了一次审议。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先后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但有专家认为,这些民事单行立法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到体系化,导致立法碎片化,所以必须通过法律的编纂,解决分散立法导致的相互矛盾、缺乏一致性等问题。
   2016年6月、10月、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并且先后3次于会后将草案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两次将草案印送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还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法学教学科研机构征求意见。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华 本版漫画/张永文
   (下转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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